县长信箱写信须知 一、县长信箱基本职责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永嘉县人民政府行政机关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求助、咨询,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群众反映的问题,督促检查办理情况,反馈处理结果,及时向县政府提供有关的信息。 二、县长信箱受理范围
(一)对解决社会生活中发生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建议和意见,以及需要政府解决的有关事项;
(二)对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市政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效率的意见、建议,以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招商引资政策、信息的咨询;
(四)对政府工作及政府工作人员的批评和建议;
(五)其他属政府职能范围的事项。 三、反映人须知事项
(一)投诉类:反映内容要真实客观、简明扼要,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经过等要素齐全,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原则上“一信一诉”; 需要保密的,请注明“保密”。
(二)建议类:应包括简单的基本情况介绍、所要采取的措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填写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工作单位或住址,以便我们与您联系。如不留真实姓名和留虚假电话,请恕不受理。 四、办理程序
(一)您反映的情况需经有关部门核实、调查处理,投诉类信件办理时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将适当延长;咨询类和建议类信件一般在当日或次日转交相关部门予以采纳或给予答复。
(二)属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职能部门范围内的投诉事项,由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职能部门按规定时限办理,直接予以答复,同时报县政府办公室(县长信箱:zjyjxzxx@163.com,传真:67223481)备案。
(三)涉及县委、人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工作意见、批评和建议,应直接向有关单位反映。此类投诉件只负责转交,一般不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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