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2010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31元,比上年增长10.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6%;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7.03平方米。城镇每百户家庭拥有固定电话92部,移动电话201部,计算机75台,空调128台。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756元,比上年增长14.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1%;农村人均住房居住面积47.38平方米;农村居民每百户拥有彩电142台,固定电话71部,移动电话179部,计算机35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