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嘉县技术改造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永政办发〔2009〕7号)及《永嘉县技术改造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永政办发〔2006〕127号)文件精神,经组织申报、审核,2009年第一批永嘉县技术改造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已拟定,现予公示。补助项目承担企业是否在本县照章纳税、是否完成节能降耗指标、是否不属于低效益重复投资、是否没有重大安全事故、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已享受县财政其它专项资金补助、是否属于重污染项目及补助标准是否合理。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永嘉县经贸局、永嘉县财政局提出,并说明理由和依据。联系电话:67223652(县经贸局投资科技科),67230265(县财政局企业科)。
附件:2009年度第一批永嘉县技术改造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安排表
永嘉县经贸局 永嘉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