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县直属各单位:
为了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县政府将在全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请各单位将《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告知书》(附件1)和《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知情同意单》(附件2)印发给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人员,在其充分知情同意的前提下,统计自愿接种的人员名单,登记在《甲型H1N1流感疫苗集体单位预防接种登记表》(附件3)上,并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甲型H1N1流感疫苗集体单位预防接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传到县妇幼保健院预防保健科杜媚媚处(机关网:658191),再由县妇幼保健院根据具体人数安排接种时间告知各单位。
附件:1.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告知书
2.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知情同意单
3.甲型H1N1流感疫苗集体单位预防接种登记表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