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乡镇政府:
叶朝勇为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潘长建为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徐同良为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聪为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吴孙程的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邹立创的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军的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永嘉县人大常委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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