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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
永政发〔2008〕45号
发布单位: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发布时间:2008-3-20 14:23:46
来  源: 作  者:

永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永嘉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

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已经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永嘉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6-2010)

“十一五”期间,是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温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永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结合全县残疾人工作实际和发展趋势,特制定本规划。

一、全县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通过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永嘉县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县残疾人事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一方面,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我县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体生活等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拓展。全县100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由93.05%提高到98.5%;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次,劳动年龄段残疾人就业率由80%提高到86%;残疾人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日趋活跃。

另一方面,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的基础已经初步形成县、乡(镇)两级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其他各项事业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各有关部门形成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逐步形成。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法律宣传、执法检查得到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得到发展。残疾人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努力工作。残疾人的服务条件得到逐步改善,开展了县残疾人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县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等任务还十分艰巨,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需进一步增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有待于进一步改善;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二、“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维护和发展残疾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不断缩小残疾人与健全人之间在基本需求方面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和环境,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总体目标

——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50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可扶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实现脱贫,改善3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盲、聋、弱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接近正常儿童少年水平;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得到培训。

——残疾人素质明显提高。残疾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有较大提高。

——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和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无障碍环境建设有较大提高。

——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明显增强。提高社会公众服务业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实力,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室,强化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建设起一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三)基本原则

——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加快发展,推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坚持政府为主导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机构的作用,各有关部门将相关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机制。

——坚持社会化扶残助残导向,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爱残疾人、积极参与残疾人事业;坚持市场化运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民间资本投资创办残疾人服务产业。

——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按照“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发展方针,不断提高为广大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的能力和水平。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进一步加大对山区欠发达乡镇残疾人工作的扶持力度。

——充分发挥各级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努力提高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的自身素质。

三、“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残疾人康复

1、目标任务。

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的康复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使50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大力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建立社区康复员队伍,完善适宜的社区康复设施建设,将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和基层卫生工作;加强预防残疾的宣传教育,强化预防措施,减少残疾发生;加强康复人才的培养,重视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落实各项康复经费,确保任务完成。

2、主要措施。

(1)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和完善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

(2)采取设立定点医院机构的方式,对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

3)全县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等级医院标准建立康复医学科,对住院肢体障碍病人进行早期临床康复训练。

(4)承担社区康复任务的乡镇普遍开展对成年智力残疾人的社区康复训练服务。依托各地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等,建设相应设施,开展以学龄和成年智力残疾人为对象的智力残疾综合康复服务。

(5)加强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养、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十一五”期间,用品用具供应量达到5000件;切实提高假肢、矫形器装配人员的技术、服务水平,建立1个装配供应站(设在康复指导站),为100名缺肢者装配假肢;为3000名肢体残疾人装配矫形器;加强对用品用具质量的监督与管理,面向贫困残疾人推广使用价廉实用的普及型用品用具,免费或优惠向贫困残疾人需求者提供。

6)进一步将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各乡镇普遍开展规范化的社区康复服务,逐步使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相应的基本康复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以残疾筛查、康复治疗护理、康复训练、康复知识及和转介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康复服务。将试点社区康复档案内容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并统一管理。

(7)加强县残疾人康复指导站建设。完善县聋儿语训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配备,进一步提高综合康复服务能力。完善县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假肢矫形器装配、辅助器具供应、适配评估、产品展示和对基层技术指导等服务的质量。

(8)对县康复指导站工作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社区康复员开展一次统一的规范化轮训,并逐步实现持证上岗。2010年前,各乡镇针对6类残疾人的康复业务,培养一批康复技术指导人员。

(9)县财政要加大对残疾人康复服务的经费投入力度,保障残疾人康复服务经费需要。

(二)残疾人教育

1、目标任务。

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要以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为重点,提高广大残疾人基础文化水平和就业能力。

2、主要措施。

(1)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接近健全儿童少年水平,在特殊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生活护理费,贫困家庭的住校残疾学生,给予生活费,帮助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2)加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工作,使其与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相衔接,将聋儿语训纳入教育规划。

3)推动残疾人职业教育向正规化、专业化、学历化方向发展,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城镇残疾人职业培训要与就业相结合,农村残疾人培训要与生产和扶贫项目相结合,大力开展中、短期技术培训。

4)县教育部门要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培养一批骨干特教教师,通过集中办班和巡回指导,提高普通学校特教班和承担随班就读任务教师的教学水平。

(5)进一步建立健全助学金制度。对接受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减免有关费用,实行适当补贴和奖励,优先提供助学金和教育贷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帮助解决贫困残疾学生的教育费用。

6)积极做好手语的宣传、推广、培训工作。加强对专业手语的开发和研究,努力建立统一、规范的全县手语服务网络。

(三)残疾人就业

1、目标任务。

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要途径。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体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完成新增就业1000人,残疾人就业人数稳定在2万人以上。发展盲人按摩业,完成培训盲人按摩人员50名的任务,其中10人达到中级以上按摩师资格。

2、主要措施。

(1)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和《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浙政令155号)等法规政策,县残联要会同县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同时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管工作,依法推进残疾人就业。 

(2)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就业,出台并督促落实优惠政策。

(3)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组织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面服务。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档案,争取达到劳动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标准,加强管理,完善职能,根据残疾人特点,开展规范的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推荐等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就业服务。

(4)做好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工作,规范盲人按摩市场。加大对盲人按摩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盲人按摩人员开业,并在场地、注册、税收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照顾。积极支持盲人参加高等函授教育,培养高素质的盲人按摩人员。

(四)残疾人扶贫

1、目标任务。

扶助残疾人摆脱贫困、解决温饱、逐步致富,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扶持1000名残疾人实现脱贫、1000名残疾人达到小康,帮助残疾人家庭改善居住条件。

2、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02〕84号)精神。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规划,在发展效益农业、培育特色产业、移民下山脱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城市化建设等进程中,同步推进残疾人扶贫工作。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残疾人扶贫贷款贴息,加强残疾人专项资金和政策扶贫。

(3)积极组织实施残疾人种养业、手工业、家庭副业和各种短、平、快项目,将残疾人的项目基地列入农业、林业基地的规划之内,促进残疾人增收。

(4)动员社会力量,实行多渠道、多形式帮扶,有效的帮助残疾人脱贫。

(5)加大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的资金投入,帮助特困残疾人改善居住条件。

(五)残疾人组织建设

1、目标任务。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残疾人工作队伍,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以健全和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为重点,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增强服务能力;以加强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不断提高残联干部队伍和残疾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加大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的工作力度,密切与广大残疾人的联系,进一步活跃专门协会,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激励广大残疾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2、主要措施。

(1)按照“城市抓社区、乡镇抓农村”的要求,切实重视和加强残联基层组织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完善乡镇残联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社区残疾人协会、村残疾人协会和企业残疾人组织,争取到“十一五”中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县残疾人工作基层组织网络。

(2)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有关残联系统干部管理的规定,着力建设“为公、勤政、团结、廉洁”的各级残联领导班子。

(3)做好残联领导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工作。重视干部的年轻化,选拔优秀残疾人进入领导班子,加大干部培养交流力度,保持残疾人事业队伍的活力。建设一支热心残疾人事业、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服务队伍。

(4)建立、完善专门协会组织。县残联从实际出发,逐步建立协会组织,以密切联系残疾人,维护残疾人权益,反映残疾人意见和需求,更好地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的职能。

(5)在残疾人中广泛开展以“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目的的各类活动,引导广大残疾人乐观进取、热爱生活、崇尚科学、自强自立;继续开展各类优秀残疾人的表彰工作,要充分考虑钻研科技、勤劳致富、爱岗敬业等富有时代精神的代表。

(6)加强残疾人证的核发、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优秀残疾人数据库,培养残疾人参与残联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参政议政的能力与水平。

(六)残疾人文化与体育

1、目标任务。

进一步活跃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生活,科学健身,愉悦身心,提高素质;发挥残疾人艺术、体育的特殊作用,展示残疾人的才华,增进理解与沟通;公共文化机构努力满足残疾人的需求,提高残疾人身体素质,推动群众性体育和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

2、主要措施。

(1)各类公众文化活动吸纳残疾人参加,公共场所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特别服务和优惠;图书馆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借阅,并建立起为残疾人服务的阅览室。

(2)社区、村、特殊教育学校、民政福利企业和残疾人组织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艺术、健身等自娱性活动。

(3)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提高特殊艺术水平,加大对残疾人艺术方面的资金投入,办好全县残疾人文艺汇演和残疾人运动会,选拔优秀人才参加活动。

(4)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加强对残疾人体育的指导和扶持,有计划地培养、选送体育人才到专门体育学校,力争使我县残疾人运动员在体育赛事中取得良好成绩。

(5)加强县级残疾人体育综合训练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全县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管理,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要满足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需要,并给予费用减免或优惠。

(七)残疾人法制建设

1、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县乡(镇)村(社区)扶助残疾人规定的制定实施;继续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在社会生活领域逐步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和援助。

 2、主要措施。

(1)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将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宣传纳入“五五”普法计划,增强残疾人的法制观念,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加强残疾人计划生育政策教育,认真执行优生优育,禁止近亲结婚,提倡婚前检查,开展婚前指导、咨询,减少遗传性残疾和先天性缺陷。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宣传,强化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控制减少意外事故致残。

(3)制订和完善残疾人就业、康复、生活扶助、精神卫生、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的政策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要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4)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基层调解组织要将残疾人列为重点对象,为其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5)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和解决残疾人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矛盾,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八)残疾人社会环境

1、目标任务。

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条件。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培养社会助残意识,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良好环境。

2、主要措施。

(1)充分发挥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的作用,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努力反映残疾人生活状况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继续推行在县广播电视台播出残疾人专栏和综合新闻时间同步播放手语,积极组织节目参加“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评选。

(2)倡导助残为荣的社会公德,把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部分,认真组织“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活动。

(3)落实盲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等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对残疾人进入博物馆、纪念馆、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免费。促进公共停车场为残疾人专用车辆设置出入方便的免费停车泊位。

(4)动员社会力量普遍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积极开展加入全国“百万青年志愿者行动”,组织更多的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逐步建立志愿者助残激励机制。

(5)把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评选中要有扶残助残的具体要求。

(九)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

1、目标任务。

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为广大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是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的重要措施。积极推进城镇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划建设、残联、交通等部门制定实施无障碍设施行业规范,在现有的城区范围内,逐步改造,以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的需要;在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提高无障碍设备配置水平,并提供相应服务;在服务行业推广学习、掌握基本手语。

2、主要措施。

(1)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开展无障碍社区的创建活动。政府部门要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文明县城和文化大县创建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无障碍设施、器具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促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

(2)切实提高无障碍意识。组织开展公众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宣传教育,普及无障碍知识;支持鼓励残疾和功能障碍等特殊人群的协会组织参与无障碍建设的舆论监督和依法维权活动。

(3)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力量保障。建立无障碍建设领导协调小组,组长由县长或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规划建设、民政、教育、残联、老龄等部门和社会团体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组建无障碍建设专家技术指导组。

(4)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政策支撑。出台永嘉县无障碍建设政策性文件,认真执行国家建设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及其他强制性标准,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审批、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要邀请县残联介入。

(5)推进无障碍设施的使用、维护等环节的长效管理。

(十)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1、任务目标。

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做到早选地、早落实,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

2、主要措施。

(1)建设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集康复、用品用具供应、职业培训、文体活动为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各乡镇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室)和卫生院等设施,完善和发挥各项服务功能。

(2)县政府有关部门在残疾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审批、土地征用及购置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

(3)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要发挥各项服务功能,提高为残疾人服务能力。

(十一)残疾人事业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1、目标任务。

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是实现残疾人现代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建立公众信息网和残疾人事业数据库,为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提供信息服务。

2、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全县残联信息化网络建设,将有关残疾人的劳动就业、康复政策及残疾人事业工作动态等内容在网上公布,让社会更多了解残疾人事业,让更多的残疾人知道党和政府的政策。

(2)利用网络建立统计指标、网络传输体系,为残疾人事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3)开展网上办理残疾人证、网上就业咨询、传输政务信息等业务工作。

四、“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组织与实施

本规划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性的公共服务专项规划,为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切实发挥政府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关心、重视残疾人事业,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

(二)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财政投入,大力支持欠发达乡镇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征收好、使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充分发挥效益。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5%以上,残疾人就业保障征收同比增长20%以上。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捐助残疾人事业。

  (三)建立督查、评估和激励机制。要对本规划进行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评估,保证落到实处;开展中期检查,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期末进行全面总结评审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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