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人民政府
关于黄大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根据永干任〔2008〕6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
黄大善同志任永嘉县经济贸易局副局长;
郑焕东同志兼任永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邵永吉同志任永嘉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永嘉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吴晓辉同志任永嘉县交通局副局长,免去其永嘉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周雪梅同志任永嘉县水利局副局长;
施旭顶同志任永嘉县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永嘉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潘荣荣同志任永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柯永仙同志任永嘉中学正职协理员,免去其永嘉县教育局副局长、永嘉中学校长职务;
谢祥法同志任104国道永嘉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副镇职级);
免去滕文龙同志的永嘉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柏青同志的永嘉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主任、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翁冲云同志兼任的永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清福同志的永嘉县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汪志辉同志的永嘉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戚忠益同志的永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副局职级)职务;
免去周宁国同志的永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龙云同志的永嘉县审计局总审计师(副局职级)职务。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