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浙江省政府 温州市政府
欢迎光临中国永嘉公务网!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永嘉县处置重特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永嘉县处置重特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永政办发〔2007〕71号
发布单位: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发布时间:2007-8-10 10:11:15
来  源: 作  者: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嘉县处置重特大劳资纠纷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处置重特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七日

 

 

永嘉县处置重特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为快速有效地处置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实施办法》、《温州市处置特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永嘉”、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争取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积极稳妥地处置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和等级划分

凡本县行政范围内用人单位因劳资纠纷引发罢工、游行、静坐、集体上访事件,称为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参加人员多少、影响大小及危害程度,分为一般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特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

(一)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属一般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

130人以下游行或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的;

230人以上100人以下到乡镇政府及其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的;

330人以上100人以下罢工。

(二)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

1100人以上罢工;

230人以上100人以下游行或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的;

33家以上用人单位员工共同发起罢工、游行、静坐或集体上访的;

4、阻断交通、妨碍执法等影响社会秩序,程度尚不严重的。

(三)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属特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

1100人以上游行或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的;

2、阻断交通、妨碍执法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3、危及人身安全,包括有自杀、自残倾向的;

4、围堵、冲击县级以上政府办公场所,严重影响政府正常办公秩序的。

三、处置原则

坚持疏导教育、耐心劝离,快速反应、果断处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四、应急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指挥机构

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发生后,视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组成相应指挥机构(处置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特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发生时,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指挥;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发生时,县政府分管县长担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工作联系副主任、县人事劳社会保障局局长、事发地乡镇主要负责人为副总指挥,县法院、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交通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事发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县成立应急指挥部的同时,事发地乡镇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也应成立应急指挥部。

(二)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处置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县处置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作,对重大处置措施和工作方案进行决策;指挥、调度、协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决定县、乡镇两级劳动保障应急金的启用;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紧急事件的处置和进展情况,必要时提请启动其他应急处置方案。

2、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作为重特大劳资纠纷的应急主管部门,承担县处置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室的工作。贯彻落实县政府的决定事项;组织应急处置小组一时间赶赴纠纷现场调查了解纠纷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及主领导报告重特大劳资纠纷的应急处置重要情况和建议;指导协助乡镇政府做好劳资纠纷的预防、应急处置和调处工作。

3、县公安局:负责突发事件中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疏散纠纷员工,依法打击突发事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和配合做好劳资纠纷的预防、应急处置和调处工作。

4、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突发事件中的伤患救治。

5、县经贸局:根据应急需要,提供及调配应急物资。

6、县交通局:负责应急物资和人员的运输,为应急处置劳资纠纷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7、县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提供相关企业信息,采取相应措施,并协助做好相关处置措施的督促落实。

8、县总工会:做好企业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指导职工推选职工代表参与协调处理。

9、县法院:依法对事发企业财产进行保全,加大对劳动者维权力度,开辟绿色通道。

10、县信访局:负责做好对上访群众的思想和政策宣传工作,及时转办信访件。

11、县司法局: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三)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职责

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行业管理,做好本行业劳资纠纷的预防、应急处理和调处工作。

(四)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本辖区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做好本辖区劳资纠纷的预防、应急处理和调处工作。

五、应急处置程序

(一)预案的启动

一般性劳资纠纷的应急处理由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助处理。一般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乡镇政府应及时报告事件的基本情况、处理措施、发展动态和处理结果。但当事态逐步扩大,难以控制时,报经县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

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发生后,乡镇政府应当立即报告政府,同时通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经总指挥同意,启本预案。同时,根据《温州市处置特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县应急指挥部报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处理。

特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发生后,乡镇政府应当立即报告县政府,同时通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经总指挥同意启动本预案。同时,根据《温州市处置特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县政府立即报告市政府,并通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先期处置

1、劳资纠纷发生后,当地乡镇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劳动保障、公安等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维持秩序,防止事态大。情况严重的,根据需要按规定动用公安、卫生、工会等部门参与劳资纠纷的处理。

2、发生一般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迅速派员赶赴现场协助当地政府处理。

3、发生重特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县应急指挥部应当迅速组织有关人员组成应急处置小组赶赴现场,支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员工稳定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三)应急措施

1、应急处置小组联合当地政府紧急研究纠纷情况,提出紧急处置意见和措施,并为当地政府贯彻实施紧急处置意见提供技术和政策上的支持。

2、决定动用县乡两级劳动保障应急周转金。

3、对逃逸的用人单位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

4、对在劳资纠纷中发生的煽动闹事、抢夺或者损坏公私财物、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四)应急结束

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和平息后,由县处置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六、其他

(一)各乡镇可依据本预案,制订处置一般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附件:永嘉县处置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名单详见正式公文)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左建华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值班电话:67261277    

 

 

 

 

主题词:劳动保障  纠纷  预案△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87日印发             

正在载入...
 
关于本站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意见反馈 | 错误报告
永嘉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永嘉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承办    
联系地址:浙江省永嘉县上塘中心城区繁华路1号    邮政编码:325100
点击查询其他信息发布单位联系方式    建议将您的浏览器调整到1024×768(或以上)浏览本站
网络警察
浙ICP备05024216号